正式三讀通過《民法》第 1223 條修正案,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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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承與贈與傳承智識系列

正式三讀通過《民法》第 1223 條修正案,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規定。

立法院於 2026 年 7 月 28 日正式三讀通過《民法》第 1223 條修正案,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規定,此法案預計於總統公布後 6 個月正式施行(推估為 2027 年 2 月左右)。 這項修法打破了傳統「肥水不落外人田」的家產觀念,是台灣繼承制度的重大變革。以下為您分析此法案帶來的具體影響,以及未來在資產規劃上應採取的策略。

2026年7月29日105 次閱讀約 3 分鐘

一、 修法帶來的核心影響

遺囑自由度大幅解放(單身族、頂客族最受惠)

過去,單身無子嗣或無子女的夫妻(頂客族),在父母離世後,遺產的法定繼承人往往會落到第三順位的兄弟姊妹身上。即使生前立遺囑想將財產「全數」留給配偶、伴侶或公益團體,兄弟姊妹仍可依法討要其應繼分的 1/3 作為「特留分」。修法後,被繼承人可完全依照個人意願分配財產,手足不再享有法律保障的最低份額。

法定繼承權利(應繼分)依然存在

這點非常關鍵:修法「刪除的是特留分,而不是取消繼承權」。 如果生前「沒有立遺囑」,兄弟姊妹依然是合法的第三順位繼承人,能夠按照原定的法定比例(應繼分)分配遺產。

減少手足間的爭產糾紛

現代社會多為小家庭,許多手足成年後各自生活,情感連結較弱,甚至互不往來。過去常發生未負擔照顧責任的手足,在當事人過世後突然出面要求特留分。新制讓財產能真正留給生前有實質陪伴或照顧當事人的人,有效減少遺產訴訟。

「特別貢獻制」暫未入法

值得注意的是,法務部原先草案中提議的「特別貢獻制」(讓對被繼承人有特殊照顧貢獻的人能分得更多)因為認定標準容易引發新爭議,朝野協商後並未納入本次修法。因此,想要回報照顧者,必須完全仰賴「遺囑」來執行。

二、 未來財產規劃的 4 大策略

既然法律已經賦予了更高的自主權,未來的資產規劃策略必須做出相應調整:

策略一:務必「預立遺囑」,且須符合法定要件

因為兄弟姊妹的「應繼分」還在,若想將遺產全數留給配偶或特定對象,唯一的做法就是「一定要寫遺囑」。沒有遺囑,財產依然會依據法定順位分給手足。請務必確保遺囑的形式(如自書、代筆、公證等)完全符合《民法》規範,以免遺囑無效而落入法定繼承。

策略二:善用 6 個月過渡期「更新舊遺囑」

新法於公布後 6 個月才施行。如果您過去因為受限於舊法,在遺囑中無奈地「必須」保留特留分給兄弟姊妹,現在可以準備重新擬定或修改遺囑內容,將財產百分之百重新分配給您真正想照顧的人。

策略三:利用「遺贈」照顧非血親對象

既然手足特留分的限制已解除,未來若想照顧同居伴侶、無收養關係的繼子女、摯友,或是生前長期照料您的看護,可以透過遺囑中的「遺贈」方式,將部分或全部財產直接指定給他們,不必再擔心手足行使扣減權。

策略四:搭配信託與生前贈與,建立雙重防護

雖然遺囑自由度提高,但遺囑只有在「身後」才生效。若是擔心晚年失智或失能導致財產被不當轉移,建議在生前及早設立「安養信託」,確保老本用於自身照護;同時搭配生前贈與,在意識清楚時就將部分資產轉移至屬意的人名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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